发布时间:2023-10-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部有关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测绘地理信息是重要的战略性数据资源和新型生产要素。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布局数字中国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加快推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升级和产业发展,激活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要素潜能,更好支撑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数字中国、数字经济等战略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测绘地理信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各行业需求,支撑自然资源管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定位,坚持守正创新,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理念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充分发挥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要素保障作用,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为数字中国建设打造统一的时空基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丰富的数据要素保障、为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营造优良环境、为构建新安全格局严守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底线,全面赋能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注重统筹推进。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加强系统化布局,强化各级基础测绘规划衔接和计划约束力,打通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汇集利用的难点堵点,形成上下左右协调通畅的一体化格局。
坚持应用导向,丰富数据供给。加强需求和应用牵引,加快推进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和实景三维中国建设,夯实公共数据资源,引导和培育新的需求与应用生态,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提升保障能力。加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数据基础制度,创新基础测绘产品模式,构建智能化测绘技术体系,健全标准体系,优化基础测绘生产组织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监管。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优化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和措施,提升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新技术新业态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完成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试点,形成新型基础测绘业务格局;实景三维中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5米格网地形级实景三维基本建成,5厘米分辨率城市级实景三维初步实现对地级以上城市覆盖;95%的用户使用公众版测绘成果,新一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建设基本完成;全国基础测绘统筹管理、协同建设机制初步建立,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基础制度探索取得阶段性成果,安全监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地理信息产业快速增长。
到2030年,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实景三维中国、新一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全面建成;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基础制度基本建立,数据要素市场配置机制基本形成;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二、强化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要素保障
(四)加快建立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立以现代测绘基准、实景三维中国、时空大数据平台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基础测绘业务格局。加快推进基础测绘主体产品从基本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向实景三维中国转型、技术体系从数字化信息化向智能化转型、生产组织从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转型、管理体制从分级管理向统分结合转型、服务方式从定式化向泛在网络化转型。以新型的产品体系、技术体系、生产组织体系、政策标准体系和应用服务体系的有效塑造和有机融合,构建新型基础测绘体系。
(五)夯实时空信息定位基础。建立健全测绘基准基础设施维护更新常态化机制,加强全国测绘基准资源的统筹整合,实施测量标志属地管理、分类保护。持续推进测绘基准建设与维护,完善国家大地基准、高程基准、重力基准和深度基准,构建基于北斗的全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一张网”。探索测绘基准产品和服务新模式,构建实时动态的全国北斗高精度智能化服务平台,提升测绘基准公共服务能力和北斗产业化应用水平。
(六)丰富基础时空数据资源。加快推进实景三维中国建设,实现地形级实景三维对全国陆地及主要岛屿覆盖、城市级实景三维对地级以上城市城镇开发边界范围覆盖,按需开展部件级实景三维建设。按照“不立不破、先立后破”的原则,持续做好国家基本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设与更新。加强航空航天遥感影像统筹获取、处理和共享,开展地下水下测绘、海洋测绘和边境地区地理信息资源建设,提升数字中国时空信息数据库的规模和质量。推进全球地理信息公共产品建设,提升全球地理信息融合应用与服务能力。
(七)推进行业和企业数据供给。加强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交通、能源、水利、农业、民政等行业地理信息数据的共享与利用,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关联融合,不断丰富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资源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依规采集处理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加大数据要素供给。
三、拓展测绘地理信息赋能应用
(八)支撑自然资源管理。发挥空间定位技术、航空航天遥感技术、遥感影像智能解译技术、测绘质量控制技术等优势,全面支撑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履行。以实景三维中国为时空基底,建设完善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推动时空大数据与自然资源管理深度融合,促进自然资源在时间、空间上的优化配置,实现以数据换空间。以地理实体空间身份编码为纽带,建立自然资源实体、不动产实体、国土空间规划要素等之间的时空关联,实现自然资源业务全链条贯通。开展空天地网一体化遥感监测,支撑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保护、利用的全程监管。
(九)赋能政府管理决策。发挥实景三维中国、时空大数据平台作为时空基底和数据融合平台的基础性、通用性作用,支撑政府各部门信息化建设及治理模式创新,服务政府决策、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城市治理等智慧专题和应用场景。结合实景三维中国建设进程,全面推进智慧省区、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快建成数字中国时空大数据平台。推进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平急结合”,拓宽应急无人机等装备应用领域,提升政府部门应对各类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助力数字经济发展。加工和编制多尺度、多类型的公众版测绘成果,推动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安全有序开放。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数据与其他生产要素的耦合协同,支撑各类生产要素供给和需求在时空上的精准智能匹配和高效流通,加速激活和释放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要素潜能。大力促进测绘地理信息在位置服务、精准农业、平台经济、智能网联汽车等数字经济新业态发展中的应用。
(十一)服务百姓美好生活。依托建设新一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及时发布各类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目录和标准地图,扩大基础地理信息和自然资源专题地理信息开放力度,推动平台由单一地理信息服务向综合地理信息服务转型,不断提升在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支持企业利用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开发基于时空大数据的即需即供、主动服务、个性服务新模式,打造智慧便民生活圈,丰富购物消费、居家生活、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数字化应用场景。
四、构建测绘地理信息新安全格局
(十二)加强地理信息安全监管。以安全应用为核心,完善测绘地理信息法规政策,建立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研究制定地理信息数据流通和交易负面清单。推进保密处理技术研发应用,推动国产密码技术融合应用。加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安全管理,规范基准站备案、建设、运维和服务。
(十三)提升行业监管和服务能力。完善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制度,优化地图审核事权配置,健全跨层级、跨地域协同监管机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新型监管体系。强化测绘资质、质量、地图市场的监督检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加强测绘成果汇交和提供使用管理,完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管理制度,强化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规范使用监管。严肃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测绘地理信息重大违法典型案件,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十四)积极应对新技术新业态风险挑战。顺应人工智能、大数据、自动驾驶、卫星互联网等新技术新业态发展,调整完善管理政策、应对策略和技术手段,规范众源测绘活动管理,坚决守住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底线。研发测绘地理信息安全防控新技术,形成涉密测绘地理信息可信分发、可控使用和过程溯源技术体系。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的安全评估,包容审慎支持新技术新业态健康发展。建立以“清单”和“信用”为重点的多级协同联动机制,提升互联网涉密敏感地理信息、“问题地图”快速发现和证据锁定能力。
五、优化事业和产业发展环境
(十五)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数据有偿使用和收益分配机制,鼓励更多社会力量进行增值开发利用。加快推广使用安全可信的地理信息技术和设备,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迈进。优化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环境,促进北斗导航定位、数字地图、遥感等测绘地理信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地理信息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支持测绘地理信息企业拓展国际业务。充分发挥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协会在反映企业诉求、保护企业权益、妥善处理纠纷、协助政府监管等方面作用,支持其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
(十六)健全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构建“统筹规划、分级实施、资源共享”的全国基础测绘管理制度。坚持“只测一次、多级复用”原则,健全完善规划引领、计划约束、协同建设、资源共享、信息统计等相关制度机制。探索建立测绘地理信息数据产权登记、流通交易、安全治理等基础制度,规范测绘地理信息数据管理、流通和使用。建立部门间测绘地理信息需求对接、业务协作、成果共享、联合监管等机制。
(十七)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和重大工程牵引。大力推进智能化测绘技术体系建设,支持测绘基准、位置智能感知、遥感机理、时空信息模型、数据挖掘、知识服务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原始创新,着力开展实景三维、海洋测绘、地下水下测绘和对地观测、空间分析、安全应用、质量控制、测绘计量、地图审查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装备研发,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研究和融合创新。发挥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强化测绘地理信息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培养高层次测绘地理信息科技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等部门沟通协调与对接,高标准谋划一批重大测绘工程项目,做好国省市县之间的衔接。
(十八)健全技术标准体系。重点研制现代测绘基准、实景三维中国、时空大数据平台、测绘成果管理、地理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在数字经济等新业态应用方面的标准化建设。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促进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与其他行业同类标准的有效衔接。引导相关标委会、企业加强标准立项研制工作,推动形成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格局。
(十九)优化生产组织结构。巩固提升基础测绘保障力量,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应保持一支技术先进、专业齐全、规模合理的基础测绘队伍,着力推进基础测绘、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及督察执法等业务板块的统筹协作。因地制宜、稳妥推进基础测绘单位业务组织体系重构,优化结构布局,明晰功能定位,突出主责主业,回归公益属性。加强测绘质量检验测试、地图技术审查、仪器检定检校等队伍建设。
六、加强组织实施保障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化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是自然资源部门核心职能的认识,担负起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职责和使命,树立测绘地理信息数据与土地、矿产、海洋等资源共同构成自然资源保障要素的理念,切实强化行政推动力,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纳入自然资源事业发展大局中整体谋划、系统部署、协同落实。加强对市、县两级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统筹指导,强化资源整合和力量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二十一)探索多元投入。按照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的原则,健全基础测绘分级投入制度,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建立持续稳定投入机制。建立国家和地方经费投入协调机制,发挥资金使用最大效益。拓宽投资渠道,探索多元化投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测绘地理信息工作。
(二十二)加强宣传引导。丰富创新宣传方式和渠道,营造全行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测绘地理信息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提升社会对测绘地理信息的认知力、适应力、创造力。鼓励引导大专院校、研究机构、社会企业等共同参与测绘地理信息转型升级研究,开展相关重大理论、关键技术和实践创新。教育广大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者传承弘扬测绘精神,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共同开创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新局面。(来源:自然资源部)